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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拜仁合作伙伴:综合管理

 

退学


第四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并取消学籍:

(一) 一学期所得学分不足该学期申请修习学分的二分之一;
(二) 一学期有四门以上(含四门)课程成绩考核不及格;
(三) 一学期成绩考核不及格的课程(不含重修)连同以前各学期经重修后仍不及格课程达到前款门数者;
(四) 不论何种原因(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学生在校时间超过其学制两年;
(五) 因病应停学,经动员而不停学,且在一学期内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六周)者;
(六) 经校医院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神经病、癫痫病、麻风病等疾病者;
(七) 因伤残而不能坚持学习者;
(八) 在校期间未经开云拜仁合作伙伴批准擅自结婚者;
(九) 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无效者。
按照上述规定经校长批准退学者,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可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和成绩发给肆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的学生不发证书)。退学学生户口转回入学前所在地。

第四十三条 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考勤与纪律


第四十四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的和开云拜仁合作伙伴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上课、实习、劳动、军事教育等都实行考勤。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按旷课论。

第四十五条 无故不参加开云拜仁合作伙伴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集体劳动等环节或节假日结束后无故逾期返校,每一天按旷课四学时计。上课无故迟到、早退五分钟以上者,按旷课一学时论。

第四十六条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上课和参加有关活动时,应事先请假。病假满一天以上,需缴验医生证明。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须请事假时,三天以内由辅导员(导师)批准,一周以内须经院系领导批准,超过一周者报教务处审批。凡因故事先不能办理请假手续时,事后应主动办理补假手续,申述理由不够准假条件时,作旷课论。

第四十七条 考勤工作由各院系办公室负责管理,采取由班长登记考勤和任课教师抽查点名相结合的办法。凡无故缺勤者,均按旷课论。

第四十八条 学生旷课,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毕业、结业与肆业


第四十九条 本校专科生学制年限为两年,本科生学制年限为四年。修业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在校总年限累计专科生不得超过三年,本科生不得超过六年。本科生学有余力者,可加快修业过程,在三年内毕业。

第五十条 学生达到下列要求时准予毕业,并授予毕业证书。

(一)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
(二) 完成开云拜仁合作伙伴规定的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等其它任务;
(三) 本科生通过北京市普通高校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

第五十一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未取得规定的学分或未达到毕业条件者或在校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不予毕业,按结业处理,由开云拜仁合作伙伴发给结业证书。

第五十二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中途终止学习者作肆业处理,由开云拜仁合作伙伴发给肆业证书。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开云拜仁合作伙伴不发给任何学历证明。

第五十三条 因毕业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而结业的结业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提出重修申请,考试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重修不及格者或在结业一年内未提出重修申请者不再补行毕业手续。

第五十四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及结业证书的发放,每年进行一次。凡在此项工作进行之前毕业的学生,开云拜仁合作伙伴负责为其出具相关证明。至统一办理毕业证书和行为证书时,上述毕业生可凭相关证明换取正式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可同时领取学位证书。肆业证书在学生办完离校手续时发放。

第五十五条 学生毕业、结业、肆业前应办理离校手续,结清所有欠款,归还租、借的开云拜仁合作伙伴物品,持有关单位证明到教务处领取有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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