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院教职工的科研意识,调动全院人员的科研积极性,我院制定此学术论文制度。旨在鼓励大家,同时也健全科研量化管理,为全院教职工的业绩考评,奖惩与晋职提供依据。
一.在对教师的科研业绩考核中,学术论文要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学术论文指在如下期刊报刊中正式发表的文章。其评分标准如下:
1 | 国际公认的权威期刊 | 40—60分/篇 |
2 | 国外著名报刊 | 25—35分/篇 |
3 | 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 | 40—50分/篇 |
4 | 经济研究 | 40分/篇 |
5 | 人民日报(理论版) | 35分/篇 |
6 | 国内核心期刊排名第一的著名期刊 | 30分/篇 |
7 | 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 | 20分/篇 |
8 | 国内重点核心期刊(核心期刊排名前20%的刊物) | 20分/篇 |
9 | 一般核心期刊、国家一级专业性报纸(理论版)、国际一般性期刊 | 15分/篇 |
10 | 新华文摘收录全文(1000字以上) | 25-40分/篇 |
11 | 新华文摘摘录(1000字以上) | 20分/篇 |
12 |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收录(全文) | 15分/篇 |
13 | 国内一般性报刊 | 5分/篇 |
对以上评分做以下解释和补充:
1.发表在刊物上的论文在3000字以上,发表在报纸上的论文在1500字以上的,按上述标准记分,低于上述字数的,减半记分。
2.增刊论文按期刊论文的50%记分。
3.译文按上述标准的50%计算。
4.论文集收录的论文,每篇10分。
5.国际公认的权威期刊、国外著名期刊必须竟学校指定的机构认定。
6.分值在一定区间的,其计算需由学校指定的机构认定。
7.(核心期刊概念出自《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一书(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三版,)教育部社科网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所选编的CSSCI2000年年度入选刊物也认定为是核心期刊。)“重点核心期刊”指这两种资料中所列各类核心期刊中排名前20%的期刊。计算时按四舍五入进行,同一种期刊再者两种资料中排名不同时,就高不就低。排名后80%的核心期刊,为一般核心期刊。
8.发表在国内一般报刊的学术论文必须限定一定的比例。教授(研究员)发表在一般报刊的学术论文不能超过科研工作量定额的45%,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副教授(副研究员)发表在一般报刊的学术论文最多不能超过科研工作量定额的60%,超过部分不再记分。
9.此项得分专指学术论文,记者访谈,个人成长经历及其他非学术论文不予记分。
二.学术论文应在校科研处指定的时间内到学院科研秘书处登记,并按要求上交论文原件。
三.学院科研秘书要根据原件,详实登记如下内容: